2020-04-22
一、標售單位:由嘉義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自行辦理嘉義縣馬稠後產業園區第一期(以下簡稱本園區)本次生產事業用地之標售作業。
二、標售標的
(一)嘉義縣馬稠後產業園區第一期開發區(或稱馬稠後產業園區第一期,以下簡稱本園區)內嘉義縣鹿草鄉鹿工段36地號,共1筆坵塊土地。
(二)標售標的之分區、位置、坵塊地號標示及圖說列載於本園區土地標售手冊內,投標申購廠商(以下簡稱參與標購人)應先行赴現場勘查,並事先洽本府業務單位(經濟發展處開發科)查詢最新坵塊標售狀況。
(三)本園區用地之申購按已編訂之土地坵塊編號進行標售,原則不再辦理分割,但本府得依實際標售狀況調整坵塊大小。
三、標售對象及使用限制
(一)本案土地以標售供法人或政府依法設立之事業機構從事本園區細部計畫規定興建廠房辦公場所為限,並應符合本園區標售手冊所列引進產業類別限制。
(二)本園區之公共設施,依本府規劃開發圖說辦理,參與標購人不得要求增加或變更任何公共設施。
(三)參與標購人標購本園區土地,須承諾於用地申購表所填寫之預計興工時間及預計開始營運時間,依照核定計畫完成使用。預計興工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土地產權移轉登記後2年,已取得建照且有實際興建或經本府認定者,最多得向本府申請延長1年。在未依照核定計畫完成使用並依法取得營運所需相關證照前,不得將全部或一部轉讓他人使用;又本園區土地因法院拍賣等產權移轉者,受讓人須依標售要點等規定辦理進駐園區申請,承購人並應同意將上開內容於土地登記簿作限制條件預告登記。承購人未於期限內按照核定計畫完成使用或未完成使用即轉讓他人使用者,本府得依原價無息買回土地並沒收承購土地價款3%之違約金,承購人不得異議。本園區土地因法院拍賣等產權移轉者,受讓人須檢送完整投資營運計畫書等資料至本府審查同意,並於審查同意後,仍受前述於期限內完成使用與限制條件預告登記之限制。
(四)園區各坵塊得允許多家廠商合併投標申購,廠商資格需分別審查且均應符合本園區生產事業用地標售手冊規定,廠商其分割後各土地面積不得小於2,000平方公尺(605坪),並應依相關建管規定劃設通路,自行設置必要公共設施。
四、土地標售價格:本園區生產事業用地標售價金底價詳本園區生產事業用地標售手冊內生產事業用地標售坵塊編號、面積及價金底價對照表。
五、受理投標申購時間、地點及應備文件
(一)自109年4月17日(公告日)起於辦公時間內,可至公告所示地點閱覽標售土地圖冊,並洽索申購書表及本園區生產事業用地標售手冊。公告地點並設有標售服務中心,受理書表填寫及相關投標申購事宜諮詢服務。
(二)投標申購受理期間,自公告次日起即受理投標,即自民國109年4月18日至109年5月18日止。
(三)投標申購文件應妥予密封,以掛號信件於109年5月18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郵寄61399朴子郵政第056號信箱(朴子郵局地址: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46號)。逾期寄送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投標申購文件一經寄達指定之郵政信箱後,參與標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更改內容、作廢或發還。相關標售申購審查作業機制及程序依本要點第11點至第17點相關規定辦理。
(四)參與標購人需繳交標售手冊所載之該筆土地投標申購保證金(按申購之土地標售價金底價3%計算),相關應備文件內容,請參閱本園區生產事業用地標售要點規定。
(五)參與標購人應備文件內容及份數,請參閱本園區生產事業用地標售要點之規定。
(六)標售土地圖冊陳列及本園區生產事業用地標售手冊備索地點:
1、本府經濟發展處開發科
(1)地址: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2)電話:05-3621810吳小姐
2、下載網址: http://invest.cyhg.gov.tw
六、標售申購審查程序
(一)標售審查程序分書件資格審查(含資格標開標、投資營運計畫書審查作業)、價格標開標、申購核准確認等階段辦理。申請人得依標售公告指定之時間、地點派員辦理資格標開標及價格標開標等作業。
(二)資格審查(資格標開標):本府於投標申購書件統一截止收件後,於109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時0分起,於嘉義縣政府(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一樓經濟發展處會議室,由本府會同委託專案管理單位驗明標封妥封無損後,當場當眾開標(資格標)辦理資格審查作業。資格審查作業依標別代碼,依序辦理申請人資格審查作業,檢核投標申請人之產業類別是否符合本園區核准引進產業別及應備文件是否齊全,若發現產業類別不符或文件有疏漏之情形,則直接取消其申購資格,不得參與後續標購作業,資格文件完備檢核時間原則不超過2工作天,本府得視狀況延長審查期程。
(三)書件資格審查(投資營運計畫書審查):由本府組成工作小組進行投資營運計畫書之書面審查作業。投資營運計畫審查時,發現文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書寫錯誤者且與標價無關,本府以雙掛號正式通知申請人於接獲通知次日起二周內(以郵戳為憑),提出說明或補正,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逾期未補正者,視為放棄投標申購資格。補正案件經審查未通過者,取消其申購資格。而各標審查完成後會以正式公文通知各申請人審查結果,投資營運計畫審查通過者為有效標單,方得參與價格標開標作業,不通過者則不得參與下一階段價格標開標作業。
(四)價格標開標作業:依公告之價格標開標日期於嘉義縣政府一樓經濟發展處會議室,由本府會同委託專案管理單位驗明價格標封妥封無損後,當場當眾開標,前階段審查合格者為有效標單,其申請人方得參與價格標開標、決標作業。價格標開標時,以有效標單之投標價金達標售價金底價且為最高價額者為得標人,有效標單之投標價金達標售價金底價且為次高標價者為次得標人,以此類推;最高價額有2標以上相同者,則由主持人當場抽籤決定得標人及次得標人;如有效標單僅1標,其投標金額與底價相同者亦為得標人。
(五)申購核准確認作業:依據前階段價格標開標及投資營運計畫書審查結果,本府將得標人書件,提請「嘉義縣政府產業園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及價格審定小組」核准確認後,始為核准承購人。核准申購並接獲繳款通知後放棄申購者,原繳申購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本次標售公告期滿日屆至,倘仍有未申購或經申購未獲核准之坵塊,另由本府擇期再次辦理公告標售作業。
七、其他
(一)
1、申請人申購馬稠後一期土地實際面積應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為準。其較原申購估算面積有增減者,應按原承購價格(每平方公尺單價)辦理結算,補繳或退還價款。
2、申請人於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如因地政機關地籍圖重測或複丈致面積變更者,應按地政法規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案土地標售有關規定詳本園區生產事業用地標售手冊。
(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告所依法規規定事項辦理。
資料來源: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開發科
資料來源: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開發科